詹启贤:陈师孟要推司改 身分错乱

09.03.2017  12:02

前中国国民党副主席詹启贤今天表示,监察委员被提名人陈师孟要以监委身分,进行司法改革,是身分认知上的错乱;若陈师孟宣示将以党派立场行使职权,总统蔡英文宜撤回其提名。

詹启贤上午在脸书以「监委应为御史而非锦衣卫」为题发文表示,陈师孟多次公开发表「监察理念」,引发诸多讨论,他尊重陈师孟的政治选择与言论自由,但陈师孟对于监察委员职能与权责的认知与行使构想,却期期以为不可。

他说,不论是中华民国的五权宪法或是欧美国家的三权分立,司法权的运作,需独立于党派之外,法官审判不应有外力介入,都是最基本的原理。但陈师孟却主张,要以监委身分,进行「司法改革」,这恐怕是一种身分认知上的错乱。

他指出,陈师孟主张欲以「除垢法」将心中认为「办绿不办蓝」的恶质法官「弹劾」汰除,则是赤裸裸的对全国的司法人员张牙舞爪、挥拳恐吓。

詹启贤说,陈师孟的主张,不是针对法官判决的是否适法,或品质是否能为全民所接受,而是要求其判决结果需要为亲绿选民所接受。即便经过约谈审查后,未通过弹劾案,其调查过程的纷扰,也足以对司法人员造成「寒蝉效应」,警告他们在判案时除了依照法律之外,还有一个「蓝绿平衡」的天秤做为心证。

詹启贤说,陈师孟所举出的司法个案中,前总统陈水扁与前交通部长郭瑶琪的案件,判决结果是否合法是否公正,多数社会大眾早有公评。

他表示,监察权的独立设置,是为了增补或拆分行政或立法权过大或过小的制度缺陷,不是为了修理不合己意的司法或行政官员之用。

詹启贤说,若陈师孟对司法制度有想法,宜参与司法改革会议,若对转型正义立法有信念,则宜担任立法委员,若对国民党党產有情感,则宜聘为不当会委员。若为监察委员,仍宜以超脱党派,就事论事,办案不问蓝绿为佳。

他说,若陈师孟在上任前即宣示将以党派立场行使职权,执意对国家的司法独立和宪政体系进行「破坏性的不建设」,引发社会争议,则总统蔡英文宜撤回其提名,民进党立院党团也应慎重考虑,勿以党意为己意,勿为讨好部份独派人士而轻漫戏玩国家公器。1060309

(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