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重诈欺刑度 张善政指示研议修法

14.04.2016  14:41

行政院长张善政今天指示法务部研议修法加重诈欺刑度。行政院发言人孙立群表示,「先把功课做好」,是否修法交由新政府判断。

2010年底,菲律宾逮捕涉及跨国电信诈骗的24名嫌犯,其中14名为台籍、10名为大陆籍。菲方2011年2月因大陆施压,将24人遣送大陆,引发两岸司法角力。大陆当年7月将14人送回台湾受审。

对于14名台嫌,法院一审依诈欺罪各判处8年2月到4年9月不等有期徒刑。案件上诉后,法院二审认为部分证据有瑕疵或有事证无法证明,改判其中2人无罪,其余被告则分别被判处3年8个月到1年4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全案定谳。

孙立群上午在行政院后记者会表示,最高遭判3年8个月者有39罪遭定罪,但因没有1罪超过6个月,因此可易科罚金。12人最后都交钱了事。肯亚案引发社会上讨论台湾诈欺罪是否刑度太低,张善政上午已指示法务部研议修法。

然而,准法务部长邱太三上午接受电台专访时主张,由于94年刑法修法后改为一罪一罚,法院可以根据诈欺受害人数把刑度加上去,因此「不需要修法」。

孙立群表示,张善政指示研议修法,并不是在剩下的1个多月任期就可完成修法工作。现在把基本功课做好,相信未来可以给邱太三做参考。至于新政府是否修法,现在做好功课,520后可以做更客观判断。

法务部次长陈明堂表示,法务部会研议修法,做出符合人民感情的法律规定,但修法也是等新部长上任后。法务部不愿意做衝突性修法,一定会注意比例原则,参考学界、实务界意见,不会仓促修法。

他表示,法务部会要求检察官对类似案件从重、从严追诉,但量刑尊重法官独立审判精神。现行刑法诈欺罪最高本刑5年以下,有期徒刑6个月以下可易科罚金,将来对于易科罚金的审酌,也许可从严把关。

对于肯亚案,陈明堂表示,法务部希望儘快派检察官会同相关人员到大陆与公安部门协商,把台籍犯罪嫌疑人接回台湾,依照中华民国法律加以追诉审判。法务部都已准备好,只要对岸同意,马上就可赴陆。1050414

(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