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省市试点累积经验 大陆监察体制改革即将上路

30.10.2017  14:26
2017年10月30日 13:22 中时 陈柏廷

中共十九大报告抛出要进一步在全大陆推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文件表示,此前在北京、山西、浙江改革试点累积不少经验,包括,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加强纪检机关、监察机关和司法执法机关的统筹协调,保障改革顺利推进等4大经验。

中国纪检监察报指出,近日,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国各地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方案》(下称《方案》)。《方案》的印发,标志着在全国推开改革试点工作正式启动。此时,距离党的十九大胜利闭幕刚刚过去5天。

报导称,歷史车轮滚滚向前,改革潮流势不可挡。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事关全域的重大政治体制改革。在全国推开改革试点,必将產生一系列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去年11月中办印发《关于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方案》,部署在三省市设立各级监察委员会,从体制机制、制度建设上先行先试、探索实践,为在全国推开积累经验。

报导说,接到中央部署的任务后,三省市立即开展试点。至今年3月底,山西省市县三级全部成立监察委员会;至4月底,北京、浙江也全部完成各级监察委员会组建工作。对监委监督、调查、处置3项职责以及讯问、留置等十几项调查措施先行先试,顺利完成试点任务。

报导指出, 在开展改革试点的过程中,三省市还积累了一些重要经验:一是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二是把思想政治工作做在前面,切实提高涉改部门和人员的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三是坚持内涵发展,实现改革效应最大化;四是加强纪检机关、监察机关和司法执法机关的统筹协调,保障改革顺利推进。

(中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