赖清德批维冠案判太轻 台南地院:没法治意识

27.11.2016  13:05
图为台南市长赖清德(右)。(资料照/洪荣志摄)

台南市长赖清德昨天接受媒体专访时,批评台南地方法院对维冠大楼倒塌案的判决结果与社会期待有距离。台南地院今天回应指出,法官量刑已是检方起诉范围内最重刑度;还强调,赖清德曾任国大代表、四届立法委员,对于法律条文应有正确认识,而不是无理批评法官的判决,毫无法治意识,台南地院对此感到遗憾。赖则说,他只是以感同身受之情,说出灾民的感受和心情。

赖清德昨天在接受东森新闻网路大直播访问时,被问及对于维冠大楼倒塌案一审判决的看法时表示,官司虽然是赢了,但他觉得法官的判决跟民眾的期待差很远。台南地院有责任公开说明,为什么刑期是5年?併科罚款是这样的金额?住户的反弹是有道理的,因为与原本的预期有距离;台南地院应说个清楚,否则社会对司法的信任只会愈来愈低,不会愈来愈高。

台南地院发言人郭贞秀今天发出书面声明强调,法院判决是依据检察官起诉范围,这是民主法制国家的核心价值;法官判处林明辉等5人有期徒刑5年,最高罚金9万,是业务过失致死的法定最重刑,法官及被害人虽认为「犹嫌不足」,也只能透过人民的声音,督促立法机关修法,法官不得自行任意添加刑罚,否则即违背罪刑法定原则,而非法治国家。

郭贞秀还说,赖清德是国家公务员,曾任国大代表、四届立法委员,对于法律条文应有正确认识,而不是无理批评法官的判决,毫无法制意识,台南地院对此感到遗憾。

(中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