赖素如胜诉 媒体错误报导须赔20万
16.05.2016 23:44
本文来源: 中时电子报
前台北市议员赖素如控告年代电视台播出「大地主女儿!赖素如父『天母最牛违建户』」报导,台湾士林地方法院今天判决赖素如胜诉,年代电视台须就侵害名誉赔偿新台币20万元。
赖素如表示,不实报导对她造成的名誉伤害,是永难回復的,她希望媒体在报导时都能善尽合理查证的义务,以免不实报导对当事人造成无法回復的名誉伤害,也希望透过切身的案例,能让媒体报导新闻时更加秉持客观、公正的专业伦理,才能真正彰显媒体求真、求实的价值。
赖素如办公室下午表示,赖素如自爆发太极双星案后,接连遭媒体以未经查证的内容进行不实报导,赖素如继去年针对壹周刊就有关其指示助理藏匿太极双星关键证据于海外的报导提告获得胜诉,以及就壹周刊指称其于任党职期间利用党资源为己宣传的报导提告获胜诉外,士林地方法院今天再就她控告年代电视台所播出「大地主女儿!赖素如父『天母最牛违建户』」的不实报导,判决赖素如胜诉,年代电视台须就侵害赖素如名誉赔偿20万元。
赖素如办公室指出,年代新闻台于民国102年3月28日晚间播报「大地主女儿!赖素如父『天母最牛违建户』」报导,指称天母地区最大违建户赖福成系为赖素如的父亲,然而赖素如父与报导所称「天母赖」的赖福成根本就是完全不同的两个人,且赖父早于民国90年就已辞世,年代新闻却张冠李戴,将具负面形象的违建大户赖福成报导是赖素如之父,不仅完全未查证,更严重侵害赖素如的名誉。
办公室表示,这是赖素如告媒体第3次胜诉。1050516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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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5.2016 23: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