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协提报改选名单 体育署没接受
中华足协改选传出争议,足协经选务小组审核的理事参选名单,虽未获得理监事会通过,1日仍于官网公告并送交主管机关体育署。体育署竞技组副组长蓝坤田表示,由于知道部分足协理事对章程条文有不同解读,体育署审慎处理,并未同意足协送来的参选名单。也就是说,17日不能按这份名单进行改选。
足协预定17日改选,按照「人民团体选举罢免办法」,人民团体理事、监事及会员代表之选举或罢免,应由理事会在召开会议15日前,审定会员(会员代表)之资格,造具名册,报请主管机关备查。足协遂于上月28日召开理监事会议。
但理监事会过程并不顺利,因为足协秘书处前一天已经召开选务小组会议,审核参选名单,包括以「非会员代表」否决台日关系协会会长邱义仁参选理事长的资格,被多数理事认为选务小组侵犯理监事会权限,决议撤销该审核结果。
另一方面,足协理事长林涌成认为按照章程第8条,仅会员代表才有被选举权,与多数理事认为按章程第32条,有会员提名就可参选理事,双方争执不下。最后林涌成以主席身分宣布散会,多数理事则推派副理事长刘福财担任代理主席,完成审核理事参选人资格的议程。
身兼高雄市足委会主委的立委刘世芳(左)向体育署长林德福陈情,盼主管机关维持足协改选的公平性。(李弘斌摄)
刘福财与另一位副理事长龚元高,5日与立委刘世芳、锺佳滨、许智杰拜会体育署长林德福,陈情足协选举程序不公。林德福表示,已与28日列席的内政部人团司科长苏佳善会面,确认28日理监事会虽然林涌成宣布散会离席,但会议尚无决议,其余理事推派代理主席完成会议,程序上具有效力。
然而该会议审核理事参选人的决议是否有效,则有两个问题。第一,与会理事若自己也是参选人,当时是否迴避?龚元高表示皆按程序迴避,录影檔案也交给体育署存证;第二则是这次争议的核心症结,非会员是否不能参选足协理事?仍得进一步厘清。
林德福表示,足协内部对理事参选资格有不同见解,除了内部自行协商或开会员大会讨论,只要双方愿意接受,由内政部、体育署来做裁定解释都可行。但针对刘世芳等人陈情的程序问题,体育署会以最快时间来做处理。刘世芳一行人随后也转往内政部,递交28日的会议纪录与录影,请内政部主持公道。
(中时电子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