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国诈骗频传 时代力量从两方面提修法

19.04.2016  11:53

时代力量立法院党团今天表示,针对跨国电信诈骗犯罪,要在司法程序有效进行情况下,才能真正厘清真相。时代力量将从「强化犯罪侦办」及「推动受害者求偿」两部分,提出修法。

时代力量党团今天上午举行党团大会后记者会,并发布党团声明稿表示,面对跨国电信诈欺犯罪,需要在司法程序都能有效进行的情况下,才能真正地厘清真相,也唯有司法主权能够确实保障的情况下,才能提高犯罪侦办的能力,达到瓦解诈骗集团、打击犯罪的效果。

时代力量党团总召徐永明表示,在强化犯罪侦办部分,为维护台湾的司法主权,确保刑法于跨境犯罪有效实现,并便利司法互助及引渡请求时积极主张,将本国人于外国之犯罪,修正为于犯罪地亦有处罚规定的情形,即适用刑法规定,不再以重罪为限。

徐永明说,这是参考德国刑法做修正,删除刑法第7条「而其最轻本刑为3年以上有期徒刑者」之不当限制,修正为「除依犯罪地之法律不罚者外,本法于中华民国人民在中华民国领域外犯前二条以外之罪,皆适用之」。

立委林昶佐表示,在「推动受害求偿」方面,党团将全面检视现有法令,推动集团诈欺的受害人保护,具体从推动被害人的诉讼程序参与及强化犯罪所得扣押制度,以使得被害人能够得到求偿。

时代力量执行党主席黄国昌表示,明天国家代表团将前往中国处理肯亚案后续,自2011年后「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建立清楚的原则是,人与卷证必须併行移送,这个原则最近遭到破坏,希望代表团到中国能严正要求陆方落实这项原则。

媒体询问,昨天质询法务部长罗莹雪时,火力似乎比先前要弱,黄国昌说,在国会问政的立场,是对行政权权力行使的监督,「我也不晓得什么时候开了火,因此又有何熄火之说?」在整个问政过程中他所质疑的与他的主张都是一贯的。1050419

(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