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说法》酒驾男辱警「FxxK」 获判无罪原因是…
具酒驾前科的张姓男子深夜遭竹北分局警员拦查,警员一路追到张男住宅停车场,张男不满怒骂警方「烂透了」、「FxxK」,被依酒驾公共危险与侮辱公务员罪嫌起诉。
新竹地院审理,认为警方毫无根据临检,闯进私人民宅已属违法,且2名警员当时并非「依法执行职务之公务员」,因此张男酒驾公共危险及辱警部分均获判无罪。
●法律评析
警察可以随意临检吗?
依照释字第535号解释意旨,对人实施临检则须以有相当理由足认其行为已构成或即将发生危害者为限,且均应遵守比例原则,不得逾越必要程度。换句话说,就是警方不可以任意临检民眾,需要有相当事由或合理怀疑受临检者行为已构成危害(例如已经肇事之车辆等)或即将发生危害(例如马路上蛇行、车速异常等),除此之外,警方不可以不顾时间、地点及对象任意临检、取缔或随机检查、盘查,且民眾对于警方随意临检并无配合的义务。
能不能在地下室临检?
实务见解认为地下室是属于私人住宅之空间,而非公开场合,所以警方要进入地下室时应持有法院所开出之搜索票等相关文件。另外,本件警方并非设站临检,而是例行性巡逻时发现受临检者有酒驾前科,才临时起意跟车拦查,所以此时受临检者并非现行犯,而无从适用紧急搜索、径行拘提等相关规定。
怒骂员警「FUCK」一词是否构成侮辱公务员?
侮辱公务员罪(刑法第140条)的要件须被侮辱者当下是依法执行职务之公务员,本案中员警身分并无问题,而「FUCK」一词也确实是属于辱骂字眼,但该名员警并非依法执行职务之公务员,不符合法条要件,故不构成此项罪名。
而本件是警方违法临检在先,法官依法排除违法临检取得证据,且警方又无积极证据可以证明受临检者是加速逃跑(警方在审判过程中表示两车距离都是固定),故依法本就要判决张姓男子无罪。
(本文转载自天秤座法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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