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2016迈入电子支付元年 业者望之却步无人开业
中新网 1月4日电 据台湾“中时电子报”报道,台湾2016迈入“电子支付”元年?拿到电子支付许可执照的业者,至今没人敢开业。周末举行的第2场“大选”候选人辩论,宋楚瑜抨击台湾第三方支付落后大陆10余年,“金管会”立刻发稿澄清,指出法令早已开放,但实际情况是法规设下两大障碍,业者望之却步。
电子支付业者昨指出法规两大痛点,分别是:法令规定买卖双方必须是同一家电子支付机构的会员,以及储值需用现金,无法刷卡或从银行转到虚拟账号。
“这太不合理了!假设我要在某家网络平台购物,除了是平台会员,还要成为智付宝、欧付宝或乐点会员才能刷卡,消费者谁想加入2个会员这么麻烦?”相关业者指出,原本第三方支付还不必这么麻烦,申请电子支付许可执照后,反而遭到法令绑手绑脚。
另外,业者也抨击,“金管会”高喊要减少民众使用现金比例,法令却不准从银行帐户把钱拨入电子虚拟账号储值。相较大陆的支付宝可通过各家银行网络系统,直接把钱转入支付宝,台湾的电子支付账号储值必须经由ATM转账、或是到便利商店缴费,无法一气呵成在网络上完成。
由于对第三方支付产业态度保守,前“金管会主委”陈裕璋因此下台,推动第三方支付专法,成为现任“金管会主委”曾铭宗主要工作之一。这部后来定名为“电子支付机构管理条例”的法案,在制定过程中,曾交给银行公会主导,引发PC home董事长詹宏志不满。
几经波折,“电子支付机构管理条例”去年上路,原第三方支付业者如欧付宝、乐点、智付宝等陆续提出业务申请,相继拿到营业许可。官员高调期许今年是“电子支付元年”,讽刺的是,3家业者现在却没人敢开业。第三方支付业者努力争到一部专法,现况竟是退回原点。
业者直言,以第三方支付业者身份,让“经济部”管辖,情况是低度管理,拿到执照变成电子支付业者,却让“金管会”高度管理,怎么做生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