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蛏等4种贝类禁止与贩售 违法重罚
27.05.2016 21:27
本文来源: 中时电子报
澎湖县政府为保育及维护珊瑚礁浅坪生态环境,公告黑蛏等4种贝类禁止採捕,民眾要确实遵守,餐厅业者不要向民眾购买贩售,以免触法。
县府公告的4种贝类包括黑蛏(俗称滩)、山羊海菊蛤(俗称粉蚵或灯火蚵)、大白狐蛤(俗称撬仔)及歪斜鬍魁蛤(俗称扫帚仔)等4种贝类禁止採捕、处理、贩卖或持有。
澎湖继日前传出砗渠贝被盗採后,生态保育引起关注,澎湖县农渔局呼吁珊瑚礁贝类并未开放採捕,请民眾确实遵守相关规定,勿从事採捕,另请餐厅业者不要向民眾购买贩售,以免触法。
澎湖环保案件联合查察小组将採不定期执行查缉违法採捕、处理、贩卖或持有珊瑚礁贝类之行为,且查缉小组成员皆会乔装下海进行查缉工作,请渔友勿存侥幸违法採捕,凡违法被查获者,依渔业法规定,可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币15万元以下罚金,请民眾共同遵守,同时鼓励民眾检举非法採捕、贩卖珊瑚礁保育贝类经查获属实者,可获新臺币1万元之奖金。1050527
(中央社)
本文来源: 中时电子报
27.05.2016 21: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