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通过问责条例 失职追究领导责任
28.06.2016 23:36
本文来源: 中时电子报
中共中央政治局今天审议通过「中国共產党问责条例」,并指对于失职失责造成严重后果、人民群眾反映强烈、损害中共执政的政治基础者,都要严肃追究包括领导在内的责任。
新华社报导,中共中央政治局今天由总书记习近平主持召开会议,通过这项问责条例。
报导指出,会议认为,问责条例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器」,且「贯彻党章,坚持问题导向,紧紧围绕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维护党的纪律、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展问责」。
会议指出,对于「失职失责造成严重后果、人民群眾反映强烈、损害党执政的政治基础」者,都要严肃追究责任,「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
同时,要把责任压给各级中共党组织,分解到组织、宣传、统战、政法等党的工作部门,释放「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讯号。
会议强调,各级党组织都要「把自己摆进去,联繫实际、以上率下,敢于较真碰硬、层层传导压力」,让「失责必问」成为常态。且倒逼责任落实,确保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确保党的团结统一。1050628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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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06.2016 2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