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期未办继承登记 中和地政提醒速办理

11.04.2016  01:23

新北市中和地政事务所清理105年度逾期未办继承登记之不动產业自4月1日起开始公告,公告3个月,本次公告中、永和辖区内之被继承人共计236人,土地计559笔,建物120栋,土地总面积达4万1千余平方公尺,以105年公告现值估算,土地总价值超过28.3亿元。

中和地政事务所表示,依土地法第73条之1规定,继承人若未能于3个月公告期间依法完成继承登记,除提出不可归责于继承人之事由申请暂缓列册管理外,将报请新北市政府地政局予以列册管理,列册管理满15年仍未申办继承登记者,则移请财政部国有财產署办理公开标售,标售价款储存专户,倘逾10年仍无继承人申领者,则归属国库。

中和地政事务所表示,以家中倘有亲属死亡遗留之不动產,为保障继承人自身财產权益,应儘速向国税局申报遗產税后,向所辖地政事务所办理登记。

中和地政事务所指出,逾期未办继承不动產公告资料,除张贴于该所、土地所在地区公所外,并可于该所网站(www.zhonghe.land.ntpc.gov.tw)进行查询。

中和地政事务所指出,为协助继承人明瞭申办继承登记全部流程及相关法令,该所于通知继承人时一併寄发「不动產继承登记宣导文宣」予继承人,详细说明申办继承登记流程及相关法令规定,并将相关所需书表及填写范例置于该所网站供民眾下载使用,亦欢迎民眾来电索取,如仍有任何登记疑问,设有专人服务,欢迎民眾多加利用。

(中时即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