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台5年23起「诈弹」 最重遭判5月
07.06.2016 18:25
本文来源: 中时电子报
6月3日,中国国际航空从桃园飞往北京航班,当全数乘客完成登机后,有乘客向空服员开玩笑说:「包包里有炸弹」,导致所有乘客被请下飞机、重新安检,飞机亦拉回停机坪重新检查,当事人除了被移送地检署侦办,以新台币10万元交保并限制出境,其他乘客也因此延误行程达5.5小时。
「一句玩笑话,害己又害人!」交通部民航局今天指出,传递不实讯息,导致危及飞航中或停放地面的航空器、航空站,或航空设施场所乘客、组员、地面工作人员或公眾安全的非法干扰行为,可依民用航空法第105条规定,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台币100万元以下罚金。
民航局表示,依据警政署航空警察局统计资料显示,自2012年至今,我国各机场共有23件谎报炸弹或爆裂物案件,相关谎报者亦被处以有期徒刑或罚金;其中,已有6件遭判刑,最重遭判5月徒刑,最轻者也判处拘役30天,得併科罚金。
民航局副局长方志文说,近年国际间恐怖攻击仍持续不断,各国对于机场相关安检与安全维护措施更为严格,由于在机场或航空器上谎称有「炸弹、爆裂物」,将引起恐慌,也对飞航安全產生威胁,因此航空公司与检警均以最严格的标准处理,提醒乘客切勿乱开上述玩笑,以免触法。
(中时稿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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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6.2016 1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