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满遭掴耳光闯屋杀少年 男法庭下跪认错轻判15年

13.10.2017  12:20

臺北市戴姓男子因不满遭马姓少年当眾掴耳光,他觉得顏面尽失,前天闯入马的住处后持刀将熟睡的马男杀死;歷审都认戴男判处无期徒刑,最高法院维持更一审判决,考量他在法庭对死者遗照下跪道歉,并获得家属谅解,将他依杀人罪轻判15年确定。

判决指出,戴男在前年10月2日晚上于马姓少年发生肢体衝突,隔天上午他找来阙姓友人计画对马报仇,阙男提供长度达31公分的生鱼片刀给他,由他骑机车前往马的住处,他们见大门未上锁,于是闯入屋内行凶。

戴男看到马姓少年在房间内熟睡,趁其无从防备时,持生鱼片刀猛刺其背部,随后逃离现场,马的女友发现后立即报警,并由救护人员将马男送医,但因严重穿刺伤併休克,呼吸衰竭死亡,案发后隔天戴男主动向警方投案。

马姓少年的母亲痛失爱子,她在法庭上多次哽咽哭泣,并不时自责案发当日未将住处大门上锁,才会造成此一无可挽回的悲剧;一二审考量戴男犯后没有道歉,也未与死者母亲达成和解,将他判处无期徒刑。

高院更一审审理期间,戴男与死者母亲达成和解,并依她的请求当庭对马的遗照下跪道歉,及用力磕头3次表示歉意,且她也表示不再对戴男深度怨恨,将他依杀人罪轻判15年,案经上诉,最高法院驳回定谳。

(中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