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脸郑弘仪 国民党海外党產原来是…

27.06.2016  09:41
国民党驻美总支部大楼外观。(图:陈子巖摄) 国民党中央委员赵川三向本报出示该大楼的產权证明文件。(图:陈子巖摄) 国民党中央委员锺维君表示,在芝加哥、在加拿大、在洛杉机等地的党部办公室物业的情况也很类似,都是由追随国父孙中山先生的华侨所捐赠的。(图:陈子巖摄)

针对台湾名嘴郑弘仪日前在其脸书上质疑座落在美国旧金山华埠的中国国民党驻美总支部大楼是否应纳入国民党党產与转型正义条款清算之列?国民党驻美总支部严正指出,这栋大楼是1921年旧金山老华侨黄洪湛夫妇捐赠给海外的国民党总支部,根本与国内的国民党党產无关,毫无追讨之可能。

代表海外选出的国民党中央委员赵川三与驻美总支部书记长陈伯豪于昨日特别向本报记者出示了该栋大楼的產权移转证明文件。曾经担任驻美总支部常委的赵川三指出,「这完全是海外党员以及国父革命时候的一些老华侨追随国父,所以把这个物业捐赠给海外的国民党。这一党產的產权、处理与管理,完全自立自主,根本与国内的党中央没有关系。」

这栋驻美总支部的產权系于1923年2月5日在旧金山市政府完成產权移转登记。该產权所有权状登记为Kuo Min Tang所拥有。

海外国民党中央委员锺维君指出,「这个房子是属于当年华侨的,根本与我们中国国民党国内毫无关系。类似这种情形在芝加哥、在加拿大、在洛城也有。」

另外,在旧金山东湾的奥克兰市华埠也有一栋楼业,也是早年由当地白姓夫妇捐赠给国民党的。熟悉该物业的负责人士指出,「郑弘仪在旧金山华埠晃了一圈,未经任何查证或询问就乱开腔,不仅毫无常识、更属无知。郑弘仪为何不说旧金山南湾的台湾会馆就是民进党的党產呢?显然他是别有居心的。更何况,台湾对美国的物业并无管辖权,如何清算追讨呢。」

锺维君强调,「美、加政府都有判例,都是当地之物业。」赵川三认为,「即使是民进党政府想要追讨国民党的海外党產,也无从追讨起,毫无追讨之可能」。

(中时电子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