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捷台北捷运杀人案大事记

22.04.2016  11:39

男子郑捷犯下台北捷运杀人案造成4死22伤,一、二审遭判处死刑,最高法院今天驳回上诉,全案定谳。

以下为全案大事记:

--民国103年5月21日,郑捷在下午4时22分搭乘捷运板南线,在龙山寺站至江子翠站之间持刀砍杀乘客,造成4死22伤。

--7月21日,新北地检署以4个杀人罪、22个杀人未遂罪对郑捷提起公诉,求处死刑。

--104年2月3日,新北地方法院委托中央警察大学教授沈胜昂对郑捷做心理评估,报告结果显示,郑捷未达人格违常,但矫正教化难度高,接受教化与治疗的意愿也不高。

--2月10日,郑捷出庭首次表达忏悔,并表示对所造成伤害愿作弥补,若有机会,愿接受心理谘商或辅导,若万一能出狱,也不会再杀人。

--3月6日,新北地方法院依杀人等罪判处郑捷4个死刑,褫夺公权终身,全案可上诉。

--8月7日,民事部分,新北地院判决郑捷应赔偿死伤者与家属共新台币3091万余元。

--10月30日,台湾高等法院依杀人等罪判处郑捷死刑,褫夺公权终身,全案可上诉。

--105年4月7日,最高法院开庭,破例提讯死刑案被告,郑捷向死者及被害人家属说「对不起,我做错了」;原想说早点被判死刑枪毙,但有感律师努力而配合策略;他批评矫正署应改名叫惩罚署,把收容人变人型废弃物。

--4月22日,最高法院驳回上诉,全案定谳。1050422

(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