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新一审无罪 检:原审将人畜等同看待

31.05.2016  12:42

顶新案二审今天下午将在台中高分院进行准备程序,检方指出,彰化地院一审判决忽视台、越已将饲料及食品分流管理,等于将「人、畜等同看待」。

台中高分检指出,越南食品安全法于2011年7月1日生效实施后,食品(包括食用油脂)在整个生產、初步加工、加工、保管、运输与销售过程,均受到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令的管理与监控。

检方表示,越南大幸福公司不符合越南食品安全法规定,并未取得「食品安全条件合格生產厂商证书」,而顶新却以Vinacontrol公司不实的检验报告,将只能当饲料的油混充食用油,进口台湾供消费者食用。

此外,检方也强调,彰化地院一审判决完全忽视台、越均已将饲料及食品分流管理,并称食品与饲料只是依功能、使用目的区别分类,经精炼后符合国家安全卫生规定,也可供人食用。

检方指出,原审完全忽视分流管理规定,等于将「人、畜等同看待」,并轻率推论顶新无违法行为,相当荒谬。1050531

(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