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新案唯一有罪 江淑端灭证判4个月

29.12.2015  12:13

眾所瞩目的顶新案,彰化地院上个月27日判决魏应充等6名被告全部无罪后,24日将另1被告江淑端以灭证罪判处4个月徒刑,得易科罚金;获悉自己成为本案唯一被判有罪的被告,江淑端心情平静,表示将等收到判决书后再与律师研究是否上诉。

在顶新制油公司管理课担任事务员的江淑端,是于去年10月12日彰检前往顶新永靖总公司搜索时,被检方发现她把一些检方要查的资料搬到自己车上,而被检方以灭证罪起诉,顶新案在地院审理期间,她的部分另案审理。

顶新案目前已上诉二审台中高分院。彰化地院发言人庭长王义闵指出,顶新案中虽然魏应充等6名被告因证据不足均被判无罪,但隐匿关系他人刑事被告案件之证据,与这些证据能否证明其他被告有罪是两回事。

(中时即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