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安若在陆设籍 移民署:不能再拿台护照及台胞证
03.02.2016 16:35
本文来源: 中时电子报
立委陈其迈向移民署检举艺人黄安在大陆地区设有户籍,移民署3日回应表示,如确有其事,将依规定推论其应无有效中华民国护照及台胞证,基于对入出国境旅客查验旅行证件真偽之职责,一旦黄安入境时会依法查验,必要时发给通知,配合接受询问。如经询问后,黄安在大陆地区确实设有户籍,也将依「废止台湾地区人民身分及户籍作业要点」规定通报户政事务所及相关机关办理后续事宜。
妈妈偷偷赴大陆见儿 黄安传不回台了移民署表示,依《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第9条之1规定,无论台湾地区人民或大陆地区人民依两岸各自主管法规,只能有一个户籍。换言之,艺人黄安如在大陆地区设有户籍,应无法再持用中华民国护照及臺胞证,而必须先向大陆公安部门申请大陆地区人民往来台湾地区通行证(大通证),再向移民署申请「中华民国台湾地区入出境许可证」始得合法入境。
至于国人是否在大陆地区设有户籍调查,并非移民署职权。为能及时掌握动态,各相关机关于知悉时亦应主动通报。针对本案,行政院大陆委员会亦已函请海峡交流基金会查证。
黄安举报台独成为全民公敌,原订今(3日)返台,据传闻,黄安母亲已搭机前往大陆,黄安返台的机率不高。但据官方可靠消息指出,黄安母亲与妻子并无出境纪录,两人仍留在台湾。
(旺报即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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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2.2016 16: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