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龙钢铁渣爆 中市环保局搜证开罚

08.03.2016  18:29
中龙钢铁今天上午11时发生渣爆,1小时内马上向环保局通报,幸未酿灾,但环保局将依情节开罚,图为中龙钢铁厂区外观。(卢金足摄) 中龙钢铁上午发生渣爆,烟尘瀰漫,依规定通报环保局并快速清理善后。(卢金足摄)

台中市中龙钢铁今天(8日)早上11时发生渣爆,烟尘瀰漫,员工及包商停放的车辆都被灰尘煤渣覆盖,环保局表示,中龙钢铁已依规定通报并尽速清理,将督促其提书面报告及改善措施;现已展开查证如确认粒状物逸散影响周遭环境,将视情节轻重开罚10万至100万元。

劳工局劳检处表示,中龙钢铁违反职业安全卫生设施规则,对高热矿渣或废弃高热矿渣之场所,未有良好的排水设备及其他足以防止水蒸汽爆炸必要措施,将处6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锾。

市府初步了解,发生原因为炼钢程序中的室内炉渣厂,在炉渣冷却过程洒水不慎,导致水与高温炉渣接触气化为水蒸气,体积瞬间增加进而引发「渣爆」。

中龙钢铁中午11点45分通报环保局,并立即停止炉渣进场及进行现场清理復原,约于下午1时已完成清理及復原工作。

环保局长洪正中说,中龙钢铁依空污法规定,在渣爆发生1小时内向环保局通报,并于24小时内清理及復原,后续将督促中龙在15日内提出书面报告,并确认渣爆產生原因及后续改善作为。

环保局也将调阅于台电所架设的网路摄影机,如粒状物逸散情事确立,将依空气污染防制法予以告发,可开罚10万至100万元决不宽贷。

劳检处初步了解该意外,幸好未造成劳工受伤,但仍涉及违反职业安全卫生设施规则,对于高热矿渣或废弃高热矿渣的场所,未有良好排水设备及其他足以防止水蒸汽爆炸的必要措施开罚。

(中时即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