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员工偷4.7亿人币油品 判无期徒刑

11.01.2016  23:21

近日,备受关注的原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石化)北京分公司副总经济师孙伟菁涉嫌盗窃成品油案,由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孙伟菁及另外两名被告人孙雷、孙志刚均被判处无期徒刑。

在将近3年时间里,涉案人员共盗窃成品油价值4.7亿元(人民币,下同,约合23.8亿台币),使此案被称为中共建政以来涉案金额最高的盗窃案。据悉,孙伟菁已经就此提出了上诉,坚称自己并未参与盗窃。

广州《羊城晚报》报导称,判决书显示,2009年10月20日至2012年9月底,孙伟菁、孙雷、孙志刚在北京市房山区阎村镇小紫草坞村东里69号之1号院内,通过盗接管线的方式,大量盗窃中石化北京燕山分公司储运一厂至中石化北京石油分公司长辛店油库间输油管线输送的成品油,价值高达4.7亿余元。

中石化燕山分公司储运一厂厂长于某称,2012年9月20日,该公司发现出站流量与长辛店接收成品油的流量有误差,便委托特检专家到现场进行全面检测。9月30日11时许,检测人员在北京六环路大件路出口往燕山方向500米处探测出异常情况,挖掘后发现三条成品油管线上焊接有三条分支管线,由此案发。

业内人士分析称,从技术上讲,只需要从输油管上开洞,并且外接输油管,就可以进行偷油,在理论上,这种被盗而引起的损耗肯定会被发现,但从数量上来看,被盗的成品油相对于油管每天的输油量而言并不算大,因为输油管是允许一定比例的损耗量的,这可能是偷油却长期未被发现的原因。

(中时即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