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茂昆当校长期间未经核可 兼任庆富相关基金会董事

03.05.2018  16:52
2018年05月03日 14:01 中时 周毓翔 教育部公文指出,吴茂昆任东华大学校长时并未申报其在庆富关系基金会担任董事的事。(柯志恩提供)

教育部紧咬管中闵违法兼任台哥大独董争议,管中闵在台大核可前就去兼任独董。国民党立委柯志恩今又爆料,教育部长吴茂昆在担任东华大学校长期间,未经教育部核可,就去兼任庆富集团相关的「陈水来基金会」的董事。「这样的部长有何资格指控别人『偷跑』呢?」

柯志恩指出,吴茂昆于东华校长任内(101年2月~105年1月)曾于104年8月呈报教育部多项兼职,但其报给教育部的资料中,担任陈水来文教基金会的董事(董事长为陈庆男)任期为103/12/24~106/12/23。但核对该基金会三次异动日期101/3/1、102/2/27、104/5/27,吴皆为董事。明显看出101年、102年、103年期间并未呈报经教育部许可。

事实上,教育部于104年9月7日函覆东华大学时就表示「案内所报兼职,部分系属自102年4月即已受聘,嗣后请确实依规定程序及时办理报核程序」。

柯志恩进一步指出,吴茂昆还以东华大学校长身分担任「国立海洋科技博物馆新建营运移转案」的「协调委员」,而此兴建工程即委托庆富集团的子公司「庆阳海洋企业」,后来庆富挪用庆阳兴建海生馆的专款,导致工程严重落后,庆阳违约跳票,本案失败收场。

依「国立海洋科技博物馆协调委员会组织章程」,为解决契约争议,海科馆和庆阳双方各推2名代表人,并经双方同意协调,选任3名公正人士,共7人组成协调委员会,而吴茂昆就在此时成为「协调委员」。当时吴茂昆刚好也在海外开设「师沛恩公司」。

柯志恩质疑,吴茂昆本身是庆富集团相关基金会董事,又担任庆富子公司的协调委员,如此热衷于为庆富排难解纷,他本身有无令人高度疑虑的道德问题?究竟是「真出力」还是「假公正」?口口声声以道德责人的吴部长该不该自清一下?

(中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