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明大学校长遴选争议 监院纠正教育部

15.03.2018  16:51
2018年03月15日 16:30 中时 郑舲

阳明大学校长遴选争议,监察院今天通过监委仉桂美、王美玉对教育部的纠正案。监委认为,教育部函释违法扩张「相当教授」的范围及资格条件,导致阳明大学校长当选人郭旭崧得以副教授资格成为国立大学校长,且教育部对于遴选委员是否应迴避问题标准不一,应确实检讨改进。

仉桂美指出,教育部在102年函释有关教育人员任用条例的「相当教授」资格条件,仅以该法第18条「具博士学位及博士后8年以上工作年资」为标准,未考量法条后段规定「创作、发明及在学术上有重要贡献或专门着作」的相当学术条件,导致郭旭崧成为以副教授担任国立大学校长的首例,逾越母法意旨。

仉桂美说,教育部102年的函释显然是把「相当教授」的条件大幅放宽,可以用不经教评会审查的兼任讲座教授就相当教授,对台湾教育界会是严重的大灾难,希望教育部能把这个函撤销,免得将来教授资格认定紊乱。

王美玉并说,有关大学校长遴选案,遴选委员与候选人担任同一家公司董事,是否有偏颇之虞而应迴避,应依国立大学校长遴选委员会组织及运作办法第6条规定处理,但教育部对类似本案的其他学校校长遴选当选人,处理标准不一,迟未核准聘任,教育部作为主管机关,必须深自检讨,否则没有说服力。

(中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