纠正教育部刁难台大轻放阳明 学者:监院干得好!

16.03.2018  10:13
2018年03月16日 09:03 中时电子报 徐秀娥 /综合报导 教育部表示,台大校长人事案将等台大校务会议的结果作出决定。图为台大校门。(本报系资料照片)

教育部卡管中闵人事案,终于有公权力提出纠正!监察院昨(15)日表示,同样是大学校长遴选惹出争议,教育部却採两套标准,轻轻放过阳明大学,对台湾大学却使出拖字诀,台大学者陈保基说,尊重及敬佩监察院做出的结果;台大自主行动联盟成员周崇禧则盼教育部早日良心发现!

联合报报导,监察委员仉桂美及王美玉提案纠正教育部,台大动物科学技术系教授陈保基直言「干得好!」他指出,明眼人早就看出,教育部对阳大及台大校长遴选态度不一,监察院等于还大家一个公道。他说,教育部现在已被记一支警告,再不改正就等着未来被弹劾。

台大自主行动联盟成员周崇禧说,「希望教育部早日良心发现!」他强调,依法行政是大家心中的公约数,不能依原有标准选出之后,才临时修改规则。他还批教育部说词反覆,先说尊重遴选会决议,又改口要等校务会议结果,颠三倒四得令人雾里看花。

更有不具名台大教授痛批,教育部作法两套标准,却说得理直气壮,「真是不要脸的部长」。对于监察院作为,他表示欣慰但也担心,监院的纠正是「狗吠火车」,起不了什么作用。

有关大学校长遴选案,监察委员仉桂美及王美玉指出,遴选委员与候选人任同一家公司董事是否有偏颇之虞而应迴避,应依国立大学校长遴选委员会组织及运作办法第6条规定处理,也就是说,「候选人得向遴委会举其原因及事实,经遴委会议决后,解除委员职务」。

不过,比诸阳明大学争议的处理,教育部却採取不同标准。纠正案提及,「对于类似本案之其他学校校长遴选当选人,却以此据为函请说明厘清再处理聘任事宜之事由,其对于国立大学校长遴选委员会组织及运作办法规定之适用,标准不一,显有检讨改进之处。」

(中时电子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