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台船缴钱获释 外交部:非默认日主张

26.04.2016  22:29

外交部今天表示,协助「东圣吉16号」船长向日方缴交诉讼保证金600万日圆(约新台币176万元),不表示政府默认日本享有在「冲之鸟」周遭划设200浬「专属经济海域」权利。

「东圣吉16号」遭日本公务船在冲之鸟礁公海上扣捕,船上包含台籍船长在内共10人。船主应日方要求将600万日圆保证金匯到台北驻日经济文化代表处,驻日代表处再交给日方后,下午接获日方愿释放人船消息。

外交部说,尊重家属期盼人船早日获释,已协助「东圣吉16号」船长向日方缴交诉讼保证金600万日圆,船长在东京时间26日下午4时40分在横滨获释。驻日代表处第一时间派员前往探视,并通知家属获释讯息。

「东圣吉16号」船长预计在东京时间下午6时搭日方准备的飞机前往硫磺岛,落地后换乘直升机返回「东圣吉16号」渔船,预计27日凌晨(启)航返国。

外交部表示,协助「东圣吉16号」船长向日方缴交诉讼保证金,不表示政府默认日本享有在「冲之鸟」周遭划设200浬「专属经济海域」权利。「冲之鸟」议题,应由相关当事方依国际法协商,或寻求国际组织协助和平解决。

此外,外交部说,在联合国「大陆礁层界限委员会」(CLCS)尚未就「冲之鸟」法律地位做出具体审查结果前,日本应尊重中华民国及其他国家在争议海域航行及渔捕等权益,并儘速协商这项问题,以获致双方都能接受的结果。1050426

(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