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拟修法 大法官审理案件全面法庭化

07.11.2017  18:41
2017年11月07日 17:30 中时 林伟信

司法院大法官审理案件法实施逾24年,司法院研拟修法,往后大法官审理案件将朝司法化、裁判化及全面法庭化,此外也将建构「裁判宪法审查制度」,未来被判决确定案件的被告或当事人,都可以声请大法官会议解释,审查法官的裁判理由是否违宪,大法官审理案件门槛将大幅放宽。

司法院指示,释宪声请案件数量日增,类型越趋复杂,现行法已不敷实务运作,司法院曾5度送请立法院审议大法官审理案件法,但因立法院届期不连续或协商未果而未能完成修法程序;此次司法院再度研拟修法,确立大法官审理案件将朝司法化、裁判化及法庭化修法。

此外,更特别的是,司法院计画引进「裁判宪法审查制度」,使法院个案裁判在解释法律及适用法律时,误用或忽略了基本权利重要意义,或是违反了通常情况下所理解的宪法价值等情况,也成为大法官违宪审查的标的。

(中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