烧国旗被罚违宪?北检「打脸」高院合议庭 起诉2独派人士

08.11.2017  13:32
2017年11月08日 12:55 中时 陈志贤

高院合议庭日前才认为焚烧国旗属于言论自由,处罚有违宪之虞声请释宪,但台北地检署今日随即「打脸」合议庭,依法起诉2名独派人士!

34岁的独派人士陈仪庭,前年10月在228公园焚烧中华民国国旗,被判处拘役20天,去年6月陈男入监服刑当天,台湾国成员至台北地检署门口声援时,女子陈妙婷及男子廖安祈不听警方劝阻下,仍将国旗点燃,被依现行犯逮捕;台北地检署8日依侮辱国旗罪将陈、廖2人起诉。

被起诉的陈妙婷,另因2015年10月10日与陈仪庭等人在新北市永和区中正桥上持美工刀、剪刀毁损10多面国旗,并折断数根旗杆,被检方起诉,高院合议庭日前才因侮辱国旗罪涉及言论自由,有抵触宪法的疑义,裁定停止诉讼程序,并向司法院大法官声请解释。

检方调查,台湾国创办人王献极等人为了声援陈仪庭,于去年6月6日上午11时许,号召成员至北检大门,痛批中华民国国旗不是台湾国旗,只是「擦屎布」,并企图用烧金纸的铁炉点火焚烧国旗,被警方制止,混乱中,陈妙婷涉嫌浇油在国旗上,廖安祈则点火引燃国旗,被警方当场逮捕。

检方勘验现场搜证影片,认定2人焚毁国旗,将2人起诉。至于另名男子Namoh Nofu Pacidal,检察官调查后,发现他并未在国旗上浇油,也未点火焚烧国旗,只是单纯到场声援,将他不起诉。

(中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