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基法》二读通过 轮班间隔11小时缩短为8小时

10.01.2018  05:25
2018年01月10日 04:04 中时 朱真楷

立法院从昨天起,针对《劳基法》修法展开不断电的跨夜修法审查,刚刚凌晨2点30分左右,二读通过《劳基法》第34条、由民进党团提出的再修正动议条文草案,明订未来只要雇主只要经工会同意,或是经劳资会议同意后,就能将劳工的轮班间隔时间,从11小时缩短为8小时。

刚刚在立法院临时会审议的《劳基法》第三十四条草案,条文内容为劳工工作採轮班制者,其工作班次,每周更换一次。但经劳工同意者不在此限。依前项更换班次时,至少应有连续11小时之休息时间。但雇主经工会同意,如事业单位无工会者,经劳资会议同意后,得变更休息时间不少于连续8小时。

简单说,就是轮班的工作者,只要经劳资协商,就能将休息时间从目前的11小时,缩减为8小时。

在审议的发言过程中,民进党立委林淑芬表示,依据欧盟的工时指令,明订了轮班制要更换班次的休息时间要有连续11小时;对于运输业的部分,就算有例外,也要将休息时间说得清清楚楚,同时也要有配套。

林淑芬说,依据国内专家的风险评估报告,快速轮班,除了会衝击劳工与劳工家庭的生活,睡眠不足也会增加急性心肌梗塞的风险,并让劳工的警觉度明显下降。她强调,就算是生產机器,也必须要停机休息,每次要启动或关机,也要有渐进程序开关机,而不是向开关灯一样,一下on,一下off,可以立刻开关机。

林淑芬说,尤其目前国内的医护人员,有多少人是必须吃安眠药才能睡觉的吗?如果休息时间只有8小时,扣除通勤、盥洗、维持家庭秩序的时间后,还剩下多少完整的休息睡眠时间?这不仅对本身造成危害,特别是医护人员与运输业,影响的层面还包括整个社会所有人的安全。

林淑芬强调,民进党版本的修正动议,说要开放工作特性属于更换班次的时候,就可以属于例外状况,将轮班间隔时间调降8小时,「有没有想到16万的护理人员都是在高密度的换班呢?」

林淑芬说,这些医护人员本来是期待新的《劳基法》可以快点修正以保护他们,没想到在民进党版的修正动议,却让他们再度推入过劳的深渊,「我们要告诉大家,虽然是原则11小时,例外8小时,但只要修法让交换班的间隔时间只剩8小时,对这些快速轮班的人,就是万劫不復的地狱!」

对此,民进党立委林静仪发言时回应,说换班的时候轮班间隔只剩下8小时,这种事情不太会发生;而且,必须要有两个主管机关认为有必要,才能这样做,因此实际上不太会有这样的状况。

最后,当各版本的修法草案进行表决时,国民党与亲民党团提出的版本,在民进党团的人数优势下都遭否决;而民进党团提出的再修正版本,则顺利通过二读,明订未来只要雇主只要经工会同意,或是经劳资会议同意后,就能将劳工的轮班间隔时间,从11小时缩短为8小时。

(中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