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星苏志燮唱歌遭检举 主办单位违着作权被诉

13.12.2017  14:52
2017年12月13日 14:08 中时 陈志贤

知名韩星苏志燮2014年6月来台举办粉丝见面会,唱了7首韩国流行歌曲,事后遭财团法人中华音乐着作权协会指控7首歌未经协会授权,主办的东翼娱乐公司却未付权利金,控告东翼负责人刘在洵违反《着作权法》,北检曾予不起诉,但协会再议后,高检署命令北检起诉,北检13日起诉刘与东翼公司。

2014年6月底,苏志燮首次在台湾举办2场见面会,唱了多首韩国流行歌曲。事后,财团法人中华音乐着作权协会向北检提告,指苏志燮当时唱的韩国歌曲中,该协会取得其中7首歌曲的「专属授权」,但主办单位东翼娱乐公司却未依规定支付协会公开演出授权费,因此控告负责人刘在洵违反《着作权法》。

北检曾依罪证不足,给予刘不起诉处分,但协会不服向高检署声请再议,高检署认定协会握有7首歌曲的「专属授权」,命令北检起诉刘与东翼公司。

(中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