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稿隐瞒庆富案重要讯息 这种检调能信?

16.11.2017  09:05
2017年11月16日 08:00 中时 周毓翔 /特稿 高雄地检署昨传讯庆富造船公司副董事长陈伟志到案说明,陈伟志下午讯后快步走出地检署。(中央社)

总统府昨证实庆富副董事长陈伟志9月23日确实到总统府拜会新南向办公室主任黄志芳与总统府第三局局长李南阳。不过雄检昨晚态度实在吊诡,雄检昨晚7时20分左右发布第一则新闻稿称陈伟志是为了取信于人,才说自己去过总统府是「夸大其词」。不过总统府一证实后,雄检立刻发稿坦承陈伟志有供称见过黄志芳,态度180度大改变,雄检把人民当笨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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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伟志昨到侦查庭应讯,晚间7时20分左右雄检发布第一则新闻稿,新闻稿指陈伟志因亟欲取得兴达港土地使用,为取得信任,曾说自己曾因海军拨款缓慢一事拜会过总统府,并获得总统府协助后,获得解决,「目的仅系在促使海洋局、渔业署可以尽快协调并核准庆富公司取得兴达港土地之使用。」

媒体报导雄检当时认为陈伟志录音的言论是假的,「属于夸大其词」。然而事情在昨晚9时20分左右有了重大转折,总统府发布新闻稿证实陈伟志确实在当年9月23日拜会过总统府官员,雄检在媒体追问下才终于公开坦承陈伟志确实在侦查庭中有提到拜会黄志芳一事。

试问,雄检第一则新闻稿为何隐瞒重要讯息,不提社会大眾所关注的「拜会黄志芳」一事,反而意有所指地想把案情引导成「陈伟志个人说谎」的方向去?莫非是想替总统府隐瞒?故意不公开陈伟志承认拜会过黄志芳一事?

再者,检调不是号称侦查不公开吗?雄检开完侦查庭,晚间就发布新闻稿指称陈伟志会说拜会总统府,只因他想顺利取得土地。雄检何必替总统府发新闻稿指控陈伟志那段话为假?雄检是总统府的发言单位?

雄检推论陈伟志称去过总统府是夸大其词,其根据更是令人喷饭:雄检认为庆富提前于105年9月27日提前完工,当时因为海军款项被冻结,同年11月28日及12月6日才办理请领,比对陈伟志于同年10月7日被录下自述已请款,时间不符所以是夸大其词。

雄检办案办到现在,媒体都已经有报导整个过程,雄检难道不知道,该预算是106年度才被冻结,且录音内容陈伟志仅称「沟通过就有钱」,没说「已付款」,雄检却擅自解读这些供词,妄下判断引导舆论。

雄检把检察官的节操沦丧至此,甘愿沦为执政者的打手,掩盖重要事实,还想发新闻稿带风向,有这种检察机关,要如何人民相信司法能够改革?有这种检察机关,要人民如何再信任司法?

(中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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