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国语日报从来没私人捐助

18.10.2017  17:25
2017年10月18日 16:19 中时 林志成

国语日报》12位董事发表声明指教育部「强夺人民财產」,教育部终身教育司长黄月丽今天(18日)回应,《国语日报》民国37年由政府捐助成立,一直到现在,完全没有私人捐款在里面,它目前定位是「公有事业捐助成立的财团法人」,不容私有化。

黄月丽说,根据檔案资料,民国37年时,教育部提供经费、厂房及印刷机等创办《国语日报》;38年3月组董事会时,全部21位董事中,有12位官方董事;44年6月,《国语日报》成立公司,17位股东仅是借名登记,他们还有共同约定,「国语日报的财產不是私有」。

民国48年时,《国语日报》改组为财团法人,在章程中还明订,董事会必须有4位官方董事,包括台湾省教育厅副厅长、国语推行委员会副主委、社教科科长及国教科科长等;但民国89年时,《国语日报》修改章程,将官方董事拿掉,以逃避政府监督到现在。

此外,黄月丽说,《国语日报》章程规定董事是无几职,开董事会时,董事可以领有车马费,但不能有薪资。但实际上,现行《国语日报》董事1年领13个月车马费,这种经常性给予,相当于薪资,董事们违反规定。

黄月丽说,今天发表声明的12位董事中,其实有2位董事已体认到每个月拿车马费已属违法,因此已将过去所领的缴回给国语日报,不知道他们为何还参与这个连署。他呼吁《国语日报》的董事们,不要被少部分董事所提供的不实资讯所蒙蔽,看清楚自己参与的是什么样的连署。

(中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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