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维护国语日报社依法正常运作 立场不变

13.10.2017  21:00

教育部12日向法院声请解除国语日报社全体董事职务,卷起千堆雪!教育部13日发新闻稿表示国语日报社提起诉愿是针对教育部认定其为政府捐助财团法人一事,属行政救济程序,两者并不衝突;至于国语日报社部分董事表示当初政府捐资早已用完,「政府养的孩子早已经死了」,教育部也表示当初不只捐资也捐设备及人力。

教育部声明稿全文如下:

国语日报社因现有董事迟迟未能依法改选完成,在经教育部调查发现现有董事长时间违法支领车马费及该社法人定位与章程尚待修正,教育部于调查过程多次与现有董事就相关问题厘清说明而无效情况下,为确保该社财务透明正常,董事会能正常运作,以维护并确保该社员工权益及社会公益,教育部依法提起法律诉讼,希望儘速恢復国语日报社之正常运作。

教育部向法院声请解除国语日报社全体董事职务,是属于司法程序,因董事不依法令修正捐助章程,且不当按月支领固定车马费,违反法令及章程情节重大,爰教育部依民法第33条第2项规定,进行维护公益之必要处置;并依非讼事件法第64条规定,同时声请法院指派临时董事,以期儘速恢復该社正常运作。而国语日报社提起诉愿是针对本部认定其为政府捐助财团法人一事,属行政救济程序,两者并不衝突;国语日报社所提诉愿书,本部将依诉愿法相关规定,提答辩内容併送行政院诉愿审议委员会审议。

国语日报社初始虽由政府捐助成立,但仍属独立的私法人。教育部未来将以法人主管机关的角色,监督辅导该社符合政府捐助财团法人之规范,并确保其媒体运作独立自主,使其业务及财务更公开透明化,且重视报社所有员工权益之维护。

有关国语日报社部分董事声明,该社当初之政府捐资在39年已用完一节,经教育部查证,当时政府除资助开办费外,亦提供报社赖以生存的注音国字铜模及印刷设备,且当时之臺湾省国语推行委员会也提供报社经费、设备、人力、物力各方面的资助,政府捐助事实明确。

(旺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