苑里男子投票时接手机 违法送办

16.01.2016  13:08
苑里镇53岁李姓男子上午在投开票所投票时,将手机携入所内,投票时手机铃响,李男接起手机遭选务人员请出,警方依法将他以现行犯移送通霄警分局侦办。(图/中选会)

苑里镇53岁李姓男子今上午11时许在客庄活动中心投开票所投票时,将手机携入所内,投票时手机铃响,李男接起手机3秒后,遭选务人员请出,警方依违反总统、副总统选举罢免法将他以现行犯移送通霄警分局侦办,等待检察官进行复讯。违规携带手机进入票所,依法可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易科3万元以下罚金。

(中时即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