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祝离开少观所 少女遭性侵还替姊夫求情

22.11.2017  14:13
2017年11月22日 13:28 中时 李文正

16岁少女刚从少年观护所返家,姊夫提议一同喝酒,凌晨少女睡在客厅地板,姊夫竟强压在少女身上,性侵得逞。士林地院审结,被害少女帮姊夫求情,不希望姊夫入监服刑,双方也达成和解,法官认为情堪悯恕,依法减刑其刑,判决有期徒刑1年10月,缓刑5年,期间交付保护管束,禁止对少女骚扰。

少女在去年3月初,自少年观护所返家,与姊姊、姊夫同住,姊夫以庆祝为由,在家中饮酒,直到凌晨两人都带有酒意,姊夫在酒精的驱使下,不顾少女拒绝,强行褪去少女衣裤,性侵得逞。

少女因其他案件遭到安置,并向社工人员吐露自己曾被性侵,整起案件才爆发出来,法官认为,姊夫并没有前科,是受到酒精的影响才衝动犯案,少女写信给法官,虽然不愿意原谅被告,但考量姊夫是家中经济支柱,如果被抓去关,会影响到姊姊的生活,且少女目前已经在安置机构生活,不希望姊夫被抓去关,法官才给予缓刑5年,另外还要提供180小时的劳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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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