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基法修法争议多 监院纠正劳动部、行政院

03.01.2018  17:33
2018年01月03日 16:53 中时 郑舲陈信翰 监察院通过纠正行政院、劳动部,监委陈庆财、方万富、杨美铃3日举行记者会,对外说明纠正理由。(陈信翰摄) 监察院通过纠正行政院、劳动部,监委陈庆财、方万富、杨美铃3日举行记者会,对外说明纠正理由。(陈信翰摄)

劳基法修法引发讨论,监察院今天举行记者会指出,去年修正劳基法一例一休过程中,劳动部事前评估不足,且认为新修正劳基法不需缓衝期,导致相关各界措手不及;而行政院无视劳动部沟通不足、且未提出完整法案影响评估报告,只花7天就完成法案审查,有重大缺失,因此今日通过调查报告,并纠正行政院及劳动部。

监委陈庆财指出,劳基法修法影响层面慎广,应于事前审慎评估,但劳动部两度将劳基法修正草案送行政院审查时,竟无详实的质化评估与引据量化数据之分析及说明,政策决定依据的理由模糊,使各界难以了解及认同。同时,劳动部在法案送立院审查后,才提出三份评估报告,内容也对许多重要面向未深入评估、甚至未评估,核有怠失。

陈庆财并说,行政院明知社会各界对劳基法有不同声音,劳资双方有很大歧见,竟无视劳动部在沟通不足且未基于专业提出完整法案影响评估报告情况下,以7天的作业期程完成法案审查,这样的流程难免引发各界对劳基法修法的质疑与争议。

陈庆财也说,一例一休施行以来,各界反应规定僵化、缺乏弹性,已明显衝击劳资双方相互信赖与良性互动关系,甚至被形容为包括劳工在内的「劳资政三输」局面。另外,修法施行未满一年,行政院又再度提出劳基法相关条文修正案,足以证明去年政府仓促推动修法,已对社会造成莫大负面衝击及纷扰。

监委杨美铃则说,新订定或修正法律若会造成太大衝击或影响人民权益,通常应另订「日出条款」给予宣导、缓衝、调适期间,但劳动部去年修正劳基法时,竟未预留缓衝时间,认为该案自公布日即可施行,导致各界措手不及难以调适因应,引起强烈不满,确有重大缺失。

(中时)